| 索 引 号: | 11371727004485084B/2026-04968 | 分 类: | 执法职责、权限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1 月 09 日 |
| 标 题: | 财政局(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1 月 09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财政局(行政处罚) | ||
财政局(行政处罚)
| 执法职责 | 行政处罚 | |
| 执法权限 |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未按照要求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或者业务开展情况,或者未报告其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等行为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不符合规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或者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条件;未按规定提取相应准备金;自有资金运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安全性、流动性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设立条件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变更相关事项未按要求备案或变更后相关事项不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可能形成重大风险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或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行为的处罚 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有关义务,未按规定备案、公示等的行政处罚 对代理记账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行为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事自营贷款或受托贷款行为的处罚 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未依法回避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不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行为的处罚 对融资担保公司未经批准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行为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以及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及企业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的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处罚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 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拒不提供监督检查有关资料的处罚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对民间融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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